太康鍋爐廠蒸汽發生(shēng)器道路揚塵污染治理的基本要求
發布時間:2018年06月08日
太康鍋爐廠蒸汽發生(shēng)器道路揚塵污染治理的基本要求
1、清理清洗城市區域主次幹道及周邊道路、高速公路和省、市、縣、鄉級公路積土積塵;
2、對各類破損道路路面實施**修補修複;
3、對鄉村(cūn)土路與交通主次幹道結合部實施硬化處理,**泥土粘帶;
4、對城區主次幹道、城鄉結合部道路、重要國道省道、市道、縣道實行定期保潔、機械化清掃、定時灑水制度,部分(fēn)路段輔以人工(gōng)清掃,及時清理清洗積塵路面;
5、污染嚴重路段要采取高壓沖洗等方式,**清理路面污染物(wù);
6、加強道路兩側排水系統及沿線輔道涵洞修繕管理,**淤積造成路面污染;
7、城區道路施工(gōng)要嚴格落實灑水、噴霧等濕式作業措施,及時回填開(kāi)挖路面,比較大(dà)限度地減少二次揚塵污染;
8、道路揚塵評價實施“以克論淨”,城市主幹道路面積塵不得超過10克/平方米,次幹道和城鄉結合部路面積塵不得超過15克/平方米。